<%@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法律新闻

“商标富农”机制促农民增收成果显著
出自栏目:业内新闻 时间:2009年5月19日

商标特别是地理标志在发展农村经济中所起到的积极促进作用十分显著。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通过大力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指导和运用工作,形成了商标富农机制,在促进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全国各地涌现出了众多利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发展农村特色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成功典型,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收到浙江省象山县新桥镇高湾村村民寄来的感谢信。浙江省象山县新桥镇高湾村靠近东南沿海,气候湿润,光照充沛,十分适合种植枇杷,从明朝至今已有500多年的栽培历史。改革开放后推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该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断提高,枇杷种植面积由不到300亩发展到1300余亩,总产量达1000吨。2008年以前,由于没有自己的商标,该村枇杷的市场竞争力较弱,平均售价约为每市斤1516元,最高价仅为每市斤20元,和相邻的宁海县某些枇杷种植特色村生产的枇杷每市斤售价30元以上相比,差距较大。为解决种枇杷易、卖枇杷难的问题,在当地工商部门的帮助下,该村村民对商标富农机制有了基本的认识,于20051229日在第31类枇杷等商品上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高湾商标注册申请。经200886日初步审定公告,商标局已于2008117日核准该商标注册申请。

高湾商标获准注册后,浙江省象山县新桥镇高湾村村民在当地工商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枇杷种植技术创新,进行产业化经营,扩大对外宣传,增加产品附加值,打响产品知名度,切实提高了高湾牌枇杷的市场竞争力。村民在感谢信中满怀深情地提到:这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我们高湾村村民特大的关怀和支持。

2008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强调要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这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对过去一段时期商标富农工作的肯定,更是新的经济形势下对商标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是各级工商部门一项紧迫和光荣的任务。我国是农业大国,积极运用、保护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符合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现状。2009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审查工作,积极支持地方特色产业经济发展,促进地方城乡区域发展,为服务三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文章出处:北京恒信慧通